
eCTD(Electronic 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)即電子通用技術文檔,是用于藥品注冊申報和審評的電子注冊文件。其技術規范主要是為了指導eCTD軟件公司開發符合要求的eCTD出版軟件,以及申請人制作符合要求的eCTD申報資料。在技術規范中并沒有限制只能在單一機構內進行提交,這意味著從技術層面上,只要各機構遵循相同的eCTD技術規范,就可以實現跨機構提交。例如,不同的制藥企業(這些企業可視為不同機構),如果都按照eCTD技術規范準備申報資料,那么它們的資料都有可能被藥品審評機構接受,而審評機構在接收這些資料時并不會區分是來自哪個具體機構,只要資料符合eCTD格式要求即可。
1. 美國的情況
2. 中國的情況
在實際中,有很多醫藥企業在進行eCTD電子申報時,都涉及到跨機構的操作。比如,一些大型跨國制藥企業,其在全球有多個研發中心和生產基地(這些可看作不同機構),當它們要在中國、美國、歐盟等不同國家和地區進行藥品注冊時,會按照當地的eCTD要求進行資料準備和提交。例如,輝瑞公司(Pfizer)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業務,其在進行藥品注冊申報時,會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eCTD規范,將相關資料從不同的機構(如不同的研發中心或生產基地)整合起來,形成符合要求的eCTD申報資料,然后提交給相應的藥品審評機構。